新《固废法》9月起正式实施:用更严密法治加强环境保护

2020年05月18日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自9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新《固废法》覆盖多个重点领域,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原则、监管责任、各个污染源防治制度、保障机制及法律责任等多个维度做出修改,不断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

在总则部分,新《固废法》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更新:

  •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 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坚持污染担责原则
  • 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动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另外,在新《固废法》中,对建筑垃圾及农业固体废物的防治进行了单独强调,不仅要求加快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还对过度包装及塑料污染做出了规定;此外,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对危险废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减少危险废弃物带来的长期环境污染和潜在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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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法》自199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以来,一共经历了五次修改,本次修订是第五次修改,成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中修改次数最多的一部法律。新《固废法》延续问题导向原则,总结实践经验,回应公众期待,健全长效机制,制度规范可行,用更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