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园林绿化与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2022年11月30日前,编制完成专项规划或方案。通知指出,各试点城市要在财政、信息化、科技创新等多方面予以支持,采用“就地处理+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园林绿化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和处理设施,推动园林绿化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经验总结报告。
1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以市为单位,系统谋划辖区内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新建设施要在开展现状评估的基础上,科学规划设施布局,合理确定设施规模。要求要根据现有焚烧处理能力、负荷率等因素,在保障项目运行经济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与焚烧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收运系统,尽可能扩大设施覆盖范围,同时,持续提升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组织国内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研发攻关,选取部分人口密度低、垃圾产生量少的县级地区开展试点。
《指导意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的原则,提出了6方面19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设施规划布局,包括开展现状评估、加强项目论证、强化规划约束等3项任务。二是加快健全收运和回收利用体系,包括科学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因地制宜健全收运体系,健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等3项任务。三是分类施策加快提升焚烧处理能力,包括充分发挥存量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加快推进规模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合理规范建设高标准填埋处理设施等4项任务。四是积极开展小型焚烧试点,包括推进技术研发攻关、选择适宜地区开展试点、健全标准体系等3项任务。五是加强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包括提升既有设施运行水平、加强新上项目建设管理、强化设施运行监管等3项任务。六是探索提升设施可持续运营能力,包括科学开展固废综合协同处置、推广市场化建设运行模式、探索余热多元化利用等3项任务。
国家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增加碳排放与“双碳”目标影响专题分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在2022年12月9日前,就《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通用大纲》、《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参考大纲》和《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的说明》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指出,在项目影响效果专题分析中做碳排放与“双碳”目标影响分析,需说明拟建项目碳排放量的核算依据,估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提出项目降碳、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及碳汇等措施,论证绿证交易、碳交易等市场化工具应用的可能性及实施路径,评价项目碳排放水平、固碳量与中和程度以及对当地“双碳”目标的影响。
《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住建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11/20221107_768754.html
《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发改委,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211/t20221128_1342282.html?code=&state=123
就《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通用大纲》、《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参考大纲》和《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的说明》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来源:发改委,https://yyglxxbsgw.ndrc.gov.cn/htmls/article/article.html?articleId=2c97d16c-82cf3ac8-0184-c30d4041-0075#iframeHeight=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