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正式公布于2022年7月29日)。《规划》提出, “十四五”期间,全国城市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20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万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3000万吨/年。改造存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00个。全国城市新增建筑垃圾消纳能力4亿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5亿吨/年。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要从2020年的9%升至65%(其中西部地区≥4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从2019年的2%升至60%。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要达到50%。
自2022年8月1日起,《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正式公布于2022年8月3日)。《办法》指出:中央企业应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立完善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信息披露体系。中央企业应建立健全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机构,设置或明确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按照企业所处行业、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动态分类监督管理,第一类、第二类企业按季度报送统计报表,第三类企业按年度报送统计报表,并报送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8月31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146个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重点单位,并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在2022年9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二要定期开展检查评价。三要将示范工作纳入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以及“无废城市”建设等行动。四要推广实践经验案例。
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重点商品(月饼、粽子、茶叶等)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包装领域技术创新,在生产、销售方面为包装减量,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强制性标准。各地方政府将过度包装执法检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督促指导主要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杜绝商品过度包装报告,并积极开展限制过度包装普法宣传教育。
《 “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来源:住建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7/20220729_767388.html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国资委,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20/n2588335/c25677916/content.html
146个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重点单位提出要求
来源:https://www.ggj.gov.cn/tzgg/202208/t20220831_41129.htm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9/08/content_5708858.htm